留言板

尊敬的读者、作者、审稿人, 关于本刊的投稿、审稿、编辑和出版的任何问题, 您可以本页添加留言。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谢谢您的支持!

姓名
邮箱
手机号码
标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当期目录

2025年 第40卷  第6期

特稿
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投入体制转型研究——从财政预算制转向成本预算制
郑秉文, 戴茜
2025, 40(6): 4-14.
摘要:
我国社会保险经办费用长期实行财政预算制,难以适配精算制度对成本核算精准性、经费保障稳定性的内在要求,制约了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的数字化转型与一体化协同发展,也不符合社会保险精算制度的改革要求。基于金保工程的建设实践,系统剖析财政预算制在经办投入可持续性、规模效应释放、国际比较视角下的现实困境。在此基础上,以精算平衡理论为核心支撑,一方面论证成本预算制的优越性, 即通过将经办费用内化为基金法定成本、建立科学核算体系实现的优势;另一方面阐释构建社会保险精算制度的必然性。研究表明,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投入体制向成本预算制转型,是破解社会保险经办投入瓶颈、保障其数字化转型的根本路径,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十五五”时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经济理论与探索
以“数”赋能:数据要素共享与企业数实技术融合
冯海波, 王娇娇
2025, 40(6): 15-30.
摘要: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具有显著的数据驱动特征,公共数据开放作为数据要素供给的重要渠道,为企业实现数实技术融合奠定关键的数据基础。本研究以中国各地级市开放公共数据平台构建准自然实验,基于2008—2022年上市公司与地级市的匹配数据,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方法检验公共数据开放对企业数实技术融合的影响。结果表明,公共数据开放能够推动企业数实技术融合,这一作用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数字化转型与提升创新效率为主要机制;异质性分析显示,公共数据开放对于小规模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位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低水平和高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企业数实技术融合的促进效果更显著;基于开放质量维度的研究发现,公共数据开放整体质量、数据质量与平台建设质量对企业数实技术融合发挥主要作用,而政策保障力度的作用尚未凸显,且数字经济政策供给强度在其间发挥了逆向调节作用。研究结论为完善数据赋能政策、实现公共数据开放激励数实技术融合的红利效应提供了经验证据。
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对企业并购的影响——来自联合授信的经验证据
王彩萍, 丁浩珂, 黄志宏
2025, 40(6): 31-42.
摘要: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是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推动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对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基于2018年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联合授信试点改革这一准自然实验,检验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研究发现,联合授信显著提高了被纳入试点名单企业的并购概率和频率;机制检验表明,联合授信主要通过抑制企业金融化和强化债权人治理两条路径促进企业并购决策;异质性分析表明,当试点企业投资机会越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内部资本市场活跃度越高以及由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联合授信对企业并购决策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经济后果检验发现,联合授信的实施显著提高了企业并购的绩效,表明联合授信引起的实体经济效应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本研究不仅为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供了经验参考,还为充分发挥强大的金融监管效能、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启示。
新质生产力赋能海洋经济增长新动力
黄晓凤, 简绮薇, 章纪
2025, 40(6): 43-55.
摘要:
在气候变化、地缘经济竞争和“蓝色引擎”战略的共同推动下,海洋已成为世界各国新一轮资源博弈的新疆域,海洋经济正成为沿海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基于2004—2022年中国53个沿海地级市面板数据,构建双重机器学习模型研究新质生产力对海洋经济增长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沿海地区新质生产力水平呈上升趋势,新质生产力通过促进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正向赋能海洋经济增长;异质性分析表明,新质生产力对南部海洋经济圈和低人才禀赋地区海洋经济增长的影响更为显著。鉴于此,中国应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将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到海洋传统优势产业、海洋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北部、东部、南部海洋经济圈新质生产力联动发展,以新质生产力全面赋能海洋经济增长新动力,推动海洋强国建设。
管理与企业绩效
向上创新,向下服务:碳排放权交易如何驱动制造业企业绿色转型
张海玲, 严怡欣
2025, 40(6): 56-68.
摘要:
在“双碳”战略目标驱动与全球产业链低碳重构背景下,绿色转型已成为中国制造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路径。以2013年启动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准自然实验,利用2007—2022年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从价值链视角系统考察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制造业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显著驱动制造业企业通过双元路径实现绿色转型,既促进企业向价值链上游的绿色创新环节攀升,又推动企业向价值链下游的服务业务环节延展。机制分析表明,研发资金投入增加和客户深度经营分别是驱动绿色创新和服务延展的核心路径,而数字技术应用和高管海外经历在其中发挥正向调节作用。异质性分析显示,政策效应在装备制造企业、高技术制造企业和国有制造企业中更为显著。本研究为优化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设计、推动制造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证依据。
数据资产何以助力企业“革绿出新”
苑泽明, 黄灿, 谢枚玲
2025, 40(6): 69-81.
摘要:
在绿色低碳发展背景下,数据资产对企业绿色创新的赋能机制亟待深入研究。本文利用2008—2023年A股上市企业数据,实证检验数据资产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数据资产显著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其作用路径通过吸引股权耐心资本、促进战略资源重组和强化内部绿色治理三条路径来实现。异质性分析表明,数据资产对合作式绿色创新的驱动效应显著强于独立式绿色创新,且供应链协同机制和产学研实践能够强化这一促进作用。经济后果检验显示,数据资产通过推动绿色创新实现碳强度下降和绿色专利引用量提升的“数绿”协同效应。本研究为理解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绿色创新的驱动机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对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具有重要的实践启示。
绿色经济与三农
契约链与数字链参与深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
彭媛媛, 周月书
2025, 40(6): 82-96.
摘要:
在数字化与组织化推动中国农业转型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农户增收成为当前关注的重要议题。基于2020年中国农村振兴调查(CRRS)的农户微观数据,构建契约链与数字链参与深度的多维测度指标,并采用条件混合过程(CMP)模型,实证分析双链参与深度对农户收入的结构性影响。研究发现:契约链与数字链参与深度的增加均会显著提升农户收入水平,且契约链深度参与具有更强的边际增收效应;契约链参与深度主要通过促进社会化服务使用与信贷获得提升收入,数字链参与深度则通过提升数字素养与促进信贷获得带来增收;双链参与的增收效应具有显著的群体差异,种植户相比于养殖户更能在双链深度参与中获益,且契约链深度参与更有利于小规模、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户实现增收,数字链深度参与则更适用于大规模、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双链深度参与对高收入农户群体的增收效果更为显著,呈现明显的马太效应,可能会加剧农户间收入差距。研究结论揭示了农村产业组织升级对农户收入结构的内在机制,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参考。
种业创新驱动农村产业融合的作用机制与空间分异效应
李林凤, 刘杨, 杨亦民
2025, 40(6): 97-109.
摘要:
种业创新通过生物技术突破与系统整合,驱动农业资源再配置与价值链重构,成为突破农村产业边界,实现多维融合的核心引擎。构建种业创新水平与农村产业融合水平的多维评价指标体系,利用2012—2022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实证检验种业创新对农村产业融合的驱动机制。研究发现:种业创新能显著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且通过育种专利的垂直技术渗透、品种市场的纵向协同创新和规模驱动的产业链整合实现差异化驱动;机制检验表明,种业创新通过技术创新穿透与创业资源整合的双重机制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异质性分析表明,种业创新的驱动效能受地理区位、要素集聚与数字基建三重约束条件的交互作用,在粮食主产区、农业大数据试验区及规模经营区呈现显著空间分异;门槛效应检验证实,种业创新对农村产业融合的促进作用在农民科技素质水平超过单一门槛值后呈现非线性增强特征。本研究为种业创新资源配置优化及区域产业政策精准制定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
法和经济学
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供给的激励性法律规制
谢潇, 罗世杰
2025, 40(6): 110-119.
摘要:
训练数据的高质量供给对于大模型技术发展有着决定性作用。目前,我国大模型训练数据的法律规制理念以安全防控和风险约束为主,相对忽视供给侧的激励性功能,易造成训练数据源头生成、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三重失灵的结构性困境。为促进高质量训练数据的持续与稳定供给,基于“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共生逻辑,可以在大模型训练数据供给立法中引入激励性法律规制理念,通过激励相容机制将行为约束转化为行为激励。具体而言,应确立价值平衡、分层协调与比例适度的激励性法律规制原则;拓宽激励性规制的主体与对象范围,形成多元协同的激励机制;完善权利赋予型、收益成本型与资格荣誉型等激励性规制工具,强化立法支撑与适用衔接;在尊重市场规律的激励性规制前提下辅以适度强制性规制,实现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的平衡。
算法行政的应用场景、层次嵌套与规制
王意, 曹诗权
2025, 40(6): 120-128.
摘要:
算法行政在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具有极大的赋能效应,能驱动行政决策高效精准化、助力政务服务个性便捷化、推动行政监管全程一体化。算法行政的应用呈现出多层次、嵌套式的复杂结构,其中“理念层次-组织层次-技术层次”三层嵌套结构相互耦合,强调算法技术与社会价值、组织结构、技术创新之间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为算法行政的应用提供了全面的视角和框架。在技术赋能的同时,算法行政背后所蕴藏的潜在风险与挑战也日益凸显,需在理念层面确立价值理性导向的算法伦理框架,在组织层面构建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合作体系,在技术层面明确技术标准、厘定算法的运行边界,从而趋利避害,将算法行政的制度效能融入法治轨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