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oretical and Framework Construction of Corporate Participation in Achieving Common Prospe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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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与传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本质区别。本研究对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进行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溯源,以探寻企业承担各阶段社会责任的原点逻辑和实现框架。理论分析和个案检视表明,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是关系投资,以发展、共享、持续为宗旨;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以共同体理论为前提,构建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生关系;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是企业在经营运转中履行各层次社会责任的结果和成效,体现为共同体内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函数,其推进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内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条件,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促进。研究结论对于构建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动力机制、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具有启发意义。Abstract: There is an essential difference between enterprise participation in achieving common prosperity and the performance of traditional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is study traces the ontology, epistemology and value theory of corporate participation in achieving common prosperity, so as to explore the origin logic and realization framework for enterprises to assum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t each stage. Theoretical analysis and case inspection show that the essence of common prosperity is relational investment, with development, sharing and sustainability as its aims; corporate participation in the achievement of common prosperity requires a symbiotic relationship between enterprises and their stakeholders, premised on the theory of community; the value of corporate participation in achieving common prosperity is the result of corporate fulfillment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at all levels, which is reflected in the value functions of different stakeholders within the community; the promotion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value requires the joint creation of conditions by stakeholders in government, society and the market, as well as the mutual promotion of formal and informal systems. The findings have impl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dynamic mechanism for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in the achievement of common prosperity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cept of share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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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消除绝对贫困后,相对贫困成为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2022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巩固绝对贫困治理、拓展相对贫困治理,建立长效、可持续的贫困治理机制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从现有研究来看,学者们已取得一批富有卓见的成果,一类是侧重于整体战略与宏观政策转向的新发展阶段贫困治理问题(李小云等,2020;汪三贵和曾小溪,2018)[1-2],另一类是针对新发展阶段相对贫困的治理问题(江治强,2020;檀学文,2020)[3-4],但对“治理什么”“如何治理”“由谁治理”则缺乏必要的关注。
回望脱贫攻坚历程,企业等社会资本利用自身优势助力“战贫”取得的成绩为相对贫困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如以碧桂园为代表的民营企业长期将人民的利益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李建军,2021)[5]。据全国工商联“万企帮万村”台账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进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台账管理的民营企业有12.7万家,精准帮扶13.91万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7.32万个);产业投入1 105.9亿元,公益投入168.64亿元,安置就业90.04万人,技能培训130.55万人,共带动和惠及1 803.8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但如何引导“万企帮万村”“定点帮扶”等成功经验向“万企兴万村”“村企合作共赢”延续,是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一道坎儿,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企业作为促进中国发展的主力军正在超越以利润为目标的传统观念,关注以环境、社会和治理为目标的投资,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关注利益相关者之诉求,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动力源和落脚点。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为例,其不仅可以改善社会福利,而且可以增加股东财富,能够实现企业、社会与环境三者的共赢(潘健平等,2021)[6],澄清了以往研究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利动机(戴亦一等,2014; 权小锋等,2015; 潘越等,2017)[7-9]。然而,不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动机和效果不同,且部分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导致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相关研究存在较多分歧。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面对百年之未有大变局,肩负着完成共同富裕的重要使命,如何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贡献自己的力量,正成为当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企业是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分配财富的重要一环,鼓励和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于“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意义重大。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者报酬、增加环保投入、加大慈善公益捐赠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然而,这些可能与企业目标相悖,也可能演化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短板,还可能损害乡村利益,更可能违背共同富裕的内涵和初心。因此,准确定位企业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角色,把握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属性,构建参与共同富裕过程中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共生关系,挖掘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动力机制,才能真正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民共同富裕。
二、 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三维度
(一) 本体论: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是关系投资
新时代共同富裕是一个具有深刻内涵的科学命题和价值目标,是一个包括了新时代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制度属性、新时代共同富裕的社会实践活动主体和共享利益的行为主体、新时代共同富裕的主要构成要素、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时空特征等基本特性的复合性、整体性、动态性概念,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驱动,分阶段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方世南,2021;罗志恒等,2022)[10-11],其中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实现全面乡村振兴,并明确当前全党工作的重心为“三农问题”。然而,要采用传统市场化方式快速实现经济腾飞显然不现实且不可持续,这是因为我国农村地区市场发育迟缓,“成本—效益”的投资原则难以发挥积极作用,故而要求探寻新的模式适应农村地区市场经济环境,挖掘驱动农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推动乡村振兴。
中国的改革起源于农村,但改革开放的深化所带来的城乡差距却成为当前最为棘手的问题。幸运的是,一大批出身于农村的创业者在改革开放红利下获得了成功,并表现出显著的本地化投资倾向(李先军,2019)[12]。现有研究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能存在“自利”倾向,这些进行本地化投资的企业家也可能期望通过关系投资获得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但也不乏“回馈家乡”“故土眷恋”的投资情怀(周大鸣,2002)[13],对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动作用。从形式上看,企业家对家乡的投资偏好呈现出强烈的“关系化”而非“价值化”倾向,这是因为中国农村地区市场发育程度较低,投资难以产生高收益,价值投资多数表现为水土不服,这不仅使得企业对农村地区的价值投资望而却步,更成为农村贫困“恶性循环”的根源之一。而这种融合关系网络、社会责任等社会概念的投资模式是价值投资模式的异化和补充,动机更为复杂,成为企业参与农村发展的重要模式。基于此,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实质是企业关系投资的一种典型模式。
现有关系投资研究通常内嵌于营销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中。营销理论认为,关系投资是指企业为了与顾客达成长期合作,获得顾客满意、忠诚与感激而投入的大量不可回收资源,是对顾客做出的额外努力(Huppertz等,1978;Smith,1998;李晓飞等,2017;董晓舟和陈信康,2018)[14-17]。相关研究多从组织角度探索企业实施的关系投资行为如何能给企业带来利益。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关系投资是投资者与管理层构建积极关系主动参与公司治理的一种投资模式(王家华和孙清,2003)[18],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本质上是一种自主性治理机制和行为,能够有效加强外部对公司经营运作的约束和监督,降低投资者风险(伊志宏等,2020)[19]。社会网络理论认为,关系是一种能够缓解融资约束、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率的一种资源,因此企业有动机对银行、政府与其他企业进行关系投资以建立信任关系,获取战略性资源。与此类似,企业在农村地区进行的难以产生匹配效益的投资并非纯粹的价值性投资,而是体现着关系投资的特征。从关系本身内涵来看,关系投资讲究“圈子”,依赖于投资主体与投资对象处于一个紧密的社会网络,这尤其适应于“差序格局”特征鲜明的乡土社会。
基于此,关系投资可能成为推动农村地区经济腾飞且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模式。按照李先军(2019)[11]的解释,关系投资是企业以情感归属、回馈家乡等社会履责为动机,在农村地区进行的“非纯粹”投资行为,是一种有助于农村地区实现从全面脱贫到经济振兴的投资方式。研究表明,企业实施扶贫行为并不是企业自利的工具,而是利他性动机与战略性动机的结合,能够实现企业、社会与环境三者的共赢[6],如碧桂园、恒大等对农村的扶贫行为皆说明关系投资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新时代,企业持续参与共同富裕的本质是否依然属于关系投资?或者说,关系投资能否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获得成功有待进一步探讨。
作为财富的创造主体和分配主体之一,企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高级阶段。然而社会公众对企业的固有认知是“资本逐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利己行为,即以提高企业经济价值为目标而采取的有利于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显然有悖于共同富裕的核心问题,更加剧了资源分配的不公。因此,要想实现共同富裕,转换社会责任履行的逻辑成为企业必须跨越的一道门槛,企业应转换以往“股东至上”的履责观念,并将其升级为“社会至上”,这种以社会财富最大化作为企业远景目标的社会责任承担方式,以企业经营与社会发展的“共生共益”为核心,并要求企业将利他型社会责任履行嵌套于企业自身发展中,追求多目标化,并异于市场化价值投资,其本质属于一种关系投资。
但不同于精准扶贫时期以“脱贫”为主的关系投资,新时期的关系投资内涵更为丰富、更加多元化。共同富裕以共享发展理念为前提,旨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民共同富裕,发展是核心要义。因此,企业越大,责任越大。首先要对接中小企业,完善产业链帮扶机制,搭建产业链公共创新平台,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其次是促进就业,创新收入增长机制。扩大就业容量的前提是发展产业,吸收投资,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才能让利于民,提高一线员工收入分配比重。再次,重视环境保护与治理。绿色投资、绿色生产,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融入企业投资理念中。最后,持续帮扶欠发达地区,进行公益捐赠,加大投资力度,发展产业,实现就业,赋能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即新时期的关系投资以发展、共享、持续为宗旨,这也意味着其实施需要具备更复杂的前提条件。
(二) 认识论:参与共同富裕过程中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1. 企业与人的需求共性
共同富裕是人的共同富裕,企业参与共同富裕可被理解为企业行为与人的关系。从现象学视角分析企业行为与人的关系是极为复杂的。这种复杂性突出体现在企业兼具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特性。随着中华传统文化“达则兼济天下”所蕴含的责任意识的推进,企业组织会通过改变自己的行为对外界做出反应,以适应制度环境,即认为企业组织的双重属性具有动态性。那么,其双重属性的动态变化对自身、对人有何种意义?
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不能仅局限于其自身利润的创造,这与人自身的发展是一样的。事实上,企业在强调组织目标的同时,也在努力扮演好“组织公民”的角色,并表现出与人高度一致的“马斯洛需求”,体现在对制度环境、文化观念的适应和调整。20世纪20年代,Oliver Sheldon(1924)[20]首次提出“社会责任”概念;1953年,Howard R.Bowen(1953)[21]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将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作出相应的决策和采取具体的行动。因此,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实现共同富裕时,其便超越了企业自身所追求的经济目标和价值,是利他行为,是让利于“人”的行为,那么,在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企业究竟该让利多少、如何让利?作为受益者,人又应如何面对企业的让利行为,人和企业如何相处?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厘清企业与人的利益边界问题。
如图 1所示,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企业与人的需求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第一层次,为生存而战的企业和个人其目标是“活着就好”,谋求收支平衡,进行价值投资以便能够“好好活着”。第二层次,为生活而战的企业和个人其目标是“尽量活好”,追求利润和收益最大化,进行纯粹的价值投资以便能够“活出样子”。第三层次,为面子而战的企业和个人已经突破个体层面,开始关注外界的看法,其可能关注短、平、快的业绩,也可能关注长期发展;可能进行价值投资,也可能进行关系投资。但可以肯定的是,利己行为重于利他行为。第四层次,为荣耀而战的企业和个人通常具有自己的愿景,渴望有里有面,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以利益相关者利益为重,回报社会。第五层次,有着“让世界更美好”愿景的企业和个人为共同富裕的奉献者,他们有着足够的“情感认同”和“资本实力”,以“我为人人”为宗旨。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我为人人”需要“人人为我”做支撑。换言之,企业参与共同富裕的前提是企业做大做强,而做大做强的前提即是“人人为企业”,只有确保“企业为人人,人人为企业”,共同富裕才能够真正实现。由此,在企业参与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建立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共生机制至关重要,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与人的可持续发展。
2. 共同体框架下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构建
与根植于个体视角的理论视域不同,共同体理论是从整体视角出发看待社会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共同体理念为构建共同体提供了重要理论来源,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如“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指向了一种人类文明新形态,具有深厚的思想与理论渊源,不仅体现了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更孕育着一种更高层级的人类发展观念、交往观念和价值观,对于群体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共同体内部成员相处模式、发展方式及企业的生存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基于命运共同体理念,企业商业生态系统实际上是企业在供应、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企业经营活动中与系统成员之间组建的互利共生合作联盟,并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关系。
因此,在共同体视域下,企业的每个利益相关者都是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企业本身也是由行为个体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同时行为主体之间以社会分工的形式构成严密的合作关系(王书柏和马力,2021)[22]。以企业为中心,内部是由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投资人、债权人、供应商、客户、员工等组成的企业共同体,外部是由与经营间接相关的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社会团体及其他企业形成的监督共同体。这些行为主体之间相互协同、高度依存,保障了企业的良性运转,同时企业在运转中也需要履行法律责任、经济责任、道德责任、伦理责任、战略性责任和慈善责任等去满足利益共同体的各种期待,如投资人希望投资有回报、资本有增值;消费者希望产品、服务质优价廉;居民希望企业多做公益、贡献力量。
但对企业来讲,共同体框架内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行为要求的约束力是不同的。如图 2,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是企业存在的基础和目的。这一责任履行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与企业经营直接相关的投资人、债权人、消费者、员工等,也包括与企业经营间接相关的政府部门等,他们共同构成了企业共同体和监督共同体。在这一阶段中,企业以获利为核心,所形成的共同体为“利益共同体”,其目的是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保障企业利益,进而满足共同体的行为期待。在实现企业自身发展之后,企业有了维护公平竞争、遵守社会规范等诉求,会进一步履行道德责任和伦理责任,实现规则共识,以确保企业生态稳定。在“规则共同体”下,企业回应了社会的需求,社会也为企业提供了良性循环的必然条件。按照需求层次理论,企业在做大做强后,会改变利己行为动机,将利他行为融入其发展规划中,包括战略性责任和慈善责任,前者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后者仅为增进社会福祉。这类责任的履行需要企业有足够的情怀和实力,是企业实现自我的体现,同时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是社会责任的最高阶段,约束力最弱但价值性最高。在价值共同体下,企业倾囊相助,利益相关者鼎力支持,真正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命运共同体。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局面,需要关注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能够履行的社会责任层次是不同的,但不管是哪一层次,都是推进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必经层次。而在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共生关系的维护仍然需要每一个行为主体实事求是、做好分内之事。
(三) 价值论: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评估
1.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评估思路
任何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都是以一定的利益追求或价值追求为基本驱动力。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指出,价值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和核心,主要从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主体的行为对个人、阶级、社会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编写组,2021)[23]。通常来说,某种事物或现象具备价值,是指该事物或现象成为人们的需要、兴趣所追求的对象,因此,评判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可能成为助力解决企业参与源动力和可持续性不足的现实方法。
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是企业将利他型社会责任履行嵌套于企业自身发展的过程,因此其价值评估建立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企业社会绩效评价的基础上。企业社会绩效概念于1979年由Carroll(1979)[24]首次提出,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议题和企业社会回应等三个维度,其提出意味着影响社会责任的所有因素和结果是可衡量的,但由于未能全面反映出企业作为社会角色的复杂性,于1994年被Wood(1991)[25]提出的企业社会绩效模型替代,该模型是在卡罗尔模型的基础上增加“结果和影响”而形成,并被广泛接受和使用。至此,企业社会绩效被定义为企业秉持社会责任原则,通过一系列包括环境评估、对利益相关者和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等在内的社会回应过程,对社会、利益相关方以及自身所形成的后果和影响,包括原则、过程和结果三维度(张鲜华,2021)[26]。如图 3所示,企业社会绩效模型以企业社会责任原则为前提,社会回应过程是具体行为,结果及影响是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不难理解,企业的一切行为决策均需要遵循恰当的原则,并对环境、社会及经济产生影响,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亦如此。时至今日,关于企业是否应当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话题已不存在争议,但对如何参与实现共同富裕、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边界问题则没有达成共识。
根据共同体理论,企业的存续离不开利益相关者,有利于增进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即应被认为是参与实现共同富裕,包括上文提及的法律、经济、伦理、道德、战略和慈善等责任,概括起来有制度性动机、工具性动机及利他动机三种,如为适应制度环境提升企业合法性而进行的环境治理、既能增进社会福祉又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乡村产业投资、不计回报的公益性捐赠等,但不管是哪种动机,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都是以牺牲企业经济责任为前提的。虽然研究证实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具有信号传递、提升企业声誉、降低风险的作用,且能够获得政府补贴、税收优惠,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张兆国等,2012)[27],但企业承担经济责任之外的责任确实以消耗自身资源为代价,且一旦这种消耗不能被承担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增量企业价值所弥补,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可持续性就会逐渐丧失(Roberto和Claude,2016)[28]。而这,也成为企业可持续承担经济责任之外责任的边界。因此,在企业参与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其价值评估模型应是企业在履行不同层次社会责任中实现价值的函数,其中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依然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责任。
当然,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多维性决定了并非所有的指标均可以通过财务指标来衡量,因此,价值评估应结合非财务指标,并建立以财务指标为主、非财务指标为辅的评价体系。同时,按照上文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层次分为三层,每一层次内部再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设计指标,并秉承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客观设计指标体系,尽量确保评估体系的系统、全面、科学。
2. 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评估模型
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是企业在经营运转中履行各层次社会责任的结果和成效。按照上文设计思路,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分为三个层次:基层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中层的道德责任和伦理责任、高层的战略性责任和慈善责任,每一层次内部涉及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价值评估模型为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函数(见图 4)。
首先,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是企业生存之根本,因此这一层次主要考量企业的生存价值。从契约角度,企业是由投资人、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等组成的契约共同体,并负有对这些利益相关者分配剩余收益的义务。秉持徐泓和董雪雁(2013)[29]的度量思想,做出以下衡量:(1)对投资人而言,企业的首要目标是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经济实体,企业的投资行为需尽可能地保证股东的资产保值增值,对应的财务指标有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2)对债权人而言,企业首要保证债权人资金安全,并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衡量企业还本付息能力的指标为偿债能力,涉及到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已获利息倍数和现金流动负债比。(3)员工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体,企业应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确保员工工资水平与能力、业绩与行业相匹配,在仅考虑经济责任下,可以用工资支付率、员工人均工资、工资增长率等指标衡量。(4)供应商关系到企业的采购成本、付款业务,若能按时支付货款即为履行责任,因此可用应付账款期限、应付账款占流动负债比例、信用违约等指标衡量。(5)客户是企业的上帝,为客户提供合格的产品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到企业利润,可用产品合格变动率衡量对客户的责任。该指标越高,说明产品质量越好,对客户履行的社会绩效越高。(6)政府为企业的运营提供了基础保障,企业应按时、足额纳税,表现为资产纳税率与税款上缴率。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对政府履行责任的价值越高。
其次,伦理责任和道德责任是企业在实现自身发展之后的必然选择,其目的为打造良好的生态圈,这一层次主要考量企业的社会价值,是企业作为行为主体对政府、媒体、环境和社会成员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用非财务指标衡量。(1)消费者作为企业最大的利益相关者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企业应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才能确保其长期发展,因此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和信任是关键,可采用调查问卷法测度消费者认可度、满意度和信任度。(2)员工是创造利润之本,企业除了支付员工合理薪酬之外,还应给予其人文关怀,将员工发展纳入公司发展规划中,如考察劳动合同签订率、职工伤亡率、职工教育经费比率和人均教育经费,考虑行业和企业性质的差异,可通过开发量表纳入上述指标综合评价员工的工作幸福感。(3)经济发展会带来环境的破坏,在生产中遵循绿色发展、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可通过环保投入额、环保投入比率、环保投入增长率、环保投入效果和环境信息披露等指标加以衡量。该项责任与企业所处行业有关,还应通过行业均值进行比对。(4)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管与引导,建立良好的政商关系是企业健康运行的前提,可通过考察政治关联、政商关系清白指数、违约处罚件数、处罚金额、政府补贴额及比率反映企业接受政府监督的程度。(5)相较于政府,媒体的监督为软约束,但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却关系到企业生存,可采取抽调词条的方法衡量媒体评价,如负面报道率、正面报道率、媒体跟踪率及危机公关等都是对企业声誉的直观反映。(6)诚信的商业口碑是企业的立足之本,在与上下游合作企业和竞争企业进行商业活动的过程中,企业要遵循市场规则、恪守商业道德,共同建立规则共同体,其价值表现为行业协会的评价。
最后,战略性责任和慈善责任是企业自我实现价值的体现,最不具备强制性但是价值最高,当且仅当企业在履行好前两个层次之后再承担本层次责任,才是有意义和可持续的,然而这部分责任价值在短期内未必能够呈现,因此应秉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考量。(1)公益捐赠支出,是企业纯粹的利他行为,不计回报,是对实现共同富裕中第三次分配的回应。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对公益事业的关心程度越高,承担的责任越大。(2)就业贡献率,提高就业率即是为员工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和保障,是低收入人群的物质基础,也是低收入人群实现自我发展的门槛。该指标可以结合人才培养情况去考察。(3)乡村产业投资是企业的关系投资,也是企业的战略性投资,可以同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当然,考虑到企业承担其他社会责任的前提是资本实力,乡村产业投资可被认为是最有效缩小贫富差距的一种方式,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仅可以解决就业问题,还可带来持续的现金流。(4)社区建设投入,是企业对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额,该举措有助于实现城乡融合,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局面。(5)医疗卫生投入是实现健康中国的保障,企业既可以直接参与卫生硬件的改善,还可以培养医护人员,更可以与产业结合进行投资。尤其是在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医疗卫生投入是利国利民之举。(6)人才培养。人才培养可以在每一阶段进行,如资助贫困生入学、为未就业人群进行就业辅导、员工培训,是低收入人群不被淘汰的保障。总之,一切有利于全民发展的举措都可以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三、 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框架与个案检视
(一) 理论框架
共同富裕是全民之事,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全社会的通力配合与协调。于政府而言,政府应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不同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采取不同的监督和激励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于社会而言,社会要强化道德约束与舆论引导,增大企业合法性压力,发挥行业协会、媒体、社会团体的良性促进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非正式制度氛围。于市场而言,在企业内部应将共同体内涵融入企业发展规划中,形成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社会文化;在企业外部,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或者竞争关系逐渐形成了企业的运营环境,这种依赖市场机制形成的制度环境恰是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环境,企业之间应形成有利于履责的模仿和学习环境。当然,这离不开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环境的相互促进。
基于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属性与内容,其尚需要一系列社会条件、市场条件、主体条件和政策前提,而这些条件均依赖于良好的制度环境,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影响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行为决策。同时,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具体内容出发,可以挖掘出推进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有力举措,如社会网络与信任、区域一体化政策等(见图 5)。
一方面,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是关系投资。从其实现条件来看,关系投资的自发形成依赖于信任环境,要求投资主体与投资对象处于一个紧密的社会网络,且这个社会网络具有自动的信用生成机制,能为网络内的各个参与方形成有效的信号识别和良好的信任积累机制,为参与者累积信用形成社会资本[11],因此,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本是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社会文化前提。然而,尽管企业会以不同形式普遍参与实现共同富裕,但其发生却需要行为主体的高度情感认同,只有这样,企业主的投资行为才不会被“商业化的理性”所充斥,才会在专注价值投资的同时,兼顾关系投资,而情感认同的培养高度依赖于社会信任环境。但一个地区的社会资本越多并不总是意味着其关系投资的力度越大、效果越好,社会资本本身还存在着一个最优区间或者水平,必须与其所依赖的制度环境相契合。另一方面,关系投资往往被认为是损害企业经济效益的投资方式,这就需要政府为关系投资创造宽松的政策条件,如在进行乡村产业投资时,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与投资自由度,打破区域壁垒,推行区域一体化政策,既关注社会利益又关注企业利益,切勿一边倒,尤其是在共同富裕的第三次分配上,适当的引导、鼓励比强制措施更有效,这是由关系投资顺利实施的第二个前提条件“资本实力”所决定,而要保证投资主体的资本实力,就要保障企业的利益。
(二) 个案检视
在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中,甘肃中天羊业股份有限公司(430682. NQ)树立了典型,其董事长陈耀祥在不断发展壮大产业的同时,始终努力践行着“我要为乡亲们做点事情”的诺言,充分彰显了“不只是做一个赚钱的企业,而是要创办一家受人尊敬的企业”的创业初心。
1.案例公司简介
2004年12月,出生于甘肃通渭县的陈耀祥放弃了取得的各种“功成名就”,凭着对家乡的热爱到“苦甲天下”的陇西成立了甘肃陇原中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①。十几年间,陈耀祥的农业经营版图逐渐扩大,基本形成三大主体、五大板块的企业架构,其名下已有24家存续企业,他本人是中天羊业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31.75%。目前,公司系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甘肃省民营百强企业和甘肃省畜牧产业协会羊业分会会长单位,公司下属四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优质肉羊品种改良、繁育、推广,以及农业技术培训、农业循环经济示范、清真肉食品精深加工等业务②。
① 参见:《甘肃中天羊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耀祥——办一家受人尊敬的企业》,http://paper.ce.cn/jjrb/html/2021-07/24/content_447075.htm。
② 来自Wind资讯中的公司简介。
2.案例公司的共富之路
在不断的试错、探索和走向成功的过程中,陈耀祥始终未忘初心,在助农富农的道路上不断深入。首先,以广布于甘肃贫困地区的肉羊养殖为主导,探索建立了“科学家+公司+基地+农户+国际贸易”的发展模式,独创了“订单收购”“投母收羔”等合作方式,使缺乏资金、技术和市场的农户从中受益。其次,中天羊业与甘肃会宁、古浪、民勤等23个县(市)签署产业扶贫项目协议,以“三变”模式和“轻资产”模式发展羊业扶贫项目,总投资逾18亿元。2017年,中天羊业荣获“最具社会责任感产业扶贫企业”和“第五届中国畜牧行业先进企业”。2020年,中天羊业跻身中国农业企业500强,越来越多的甘肃人也通过养羊走向致富之路①。
① 参见:《我校校友陈耀祥:投资18亿建设家乡,带领6500户贫困户致富》,https://xyh.nwsuaf.edu.cn/gzdt/921932b843e54ae7b5a1c6f8de5f87f3.htm。
当然,这一切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以金昌中天羊业为例,金川区与中天羊业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强调,中天羊业负责为金川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推动金川区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金川区将精准对接中天羊业需求,为项目建设创造最优质的营商环境、提供最有力的政策支持②。
② 参见:《金川区与中天羊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http://www.jinchangnews.cn/epaper/pc/content/202004/17/c48632.html。
3.案例分析与讨论
回望中天羊业的发展历程及扶贫模式,陈耀祥作为甘肃人以“情感归属、回馈家乡”的社会履责动机将商业模式植入扶贫攻坚工作中,大力投入企业资本,在甘肃深度贫困地区全面布局肉羊产业,完善产业链,促进就业,进行公益捐赠,带动农户脱贫增收,体现出新时期关系投资的内涵和要求。“不只做赚钱的企业,更要做受人尊重的企业”,陈耀祥及中天羊业将社会责任内嵌于企业的发展中,将企业、员工、家庭等利益融为一体,打造利益共同体,进而实现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充分诠释着共同富裕的内涵。
中天羊业之所以成功,得益于中天价值观及“中天模式”,通过“政府+企业+合作社(养殖户)+银行(金融机构)+保险”的运行机制,中天羊业为养殖户提供种羊、饲料、技术、产业融资、专项贷款、配套保险、保底回收等服务,以“投种还羔”“托管代养”“育肥回收”的养殖合作模式,带动养殖户通过固定分红、养殖收益、代工奖励等收益方式致富,形成了利益保障机制。并在发展过程中创新形成了“前期技术培训、中期投种回收、后期加工销售”的产业扶贫模式,将肉羊产业发展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有效衔接,从而激发了农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形成了长效机制,实现产业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双赢。当然,作为“贴农、惠农、富农”的实体企业,中天羊业的“三优一高政策”“五统一举措”及被甘肃省农牧厅在全省推广的“中天模式”无不受到农民的响应和拥护,极大地带动了当地农民的致富热情,提升了社会信任,这也是中天羊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得以持续的根本。同时政府的支持、肯定以及打造的优质营商环境则是中天羊业推进共同富裕之路的保障。
不难发现,陈耀祥及中天羊业对甘肃贫困地区进行的产业投资属于关系投资,以情感认同为前提,摒弃利字当头,在共同体框架内经营运转,形成了政府、企业、银行、农户“四赢”模式,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内涵和要求。政府、社会、市场、农户、银行等的认同和支持形成了良好的制度环境,确保了企业的经营收益和资本实力,最终促使了中天羊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可持续发展。
四、 结论与启示
理论分析和个案检视充分证实了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三重属性。首先,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是关系投资,以发展、共享、持续为宗旨;其次,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以共同体理论为前提,构建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生关系;最后,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是企业在经营运转中履行各层次社会责任的结果和成效,体现为共同体内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函数,其推进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内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条件,并需要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促进。
由此,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成为必然要求。一是持续深入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二是依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推进区域一体化全面实施,打破城乡壁垒;三是深入推进社会信任体系建设,促进市场经济规范运行,提升信任凝聚力,以便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履责的模仿和学习环境。
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是其社会属性决定的。作为价值投资的异化形式,参与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以利益共同体为理论前提,而这种情景也只有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理念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会出现,是企业“达则兼济天下”文化意识的觉醒,是一种自然涌现,同时也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创新,目前仍然在不断的创新和试错中。但从趋势来看,关系投资将会长期存在,并在制度环境的影响下从个体行为逐渐转化为群体性行为,成为推动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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